新开店成不开发票理由

发布时间:2011-11-25 16:07:55
 

新办餐饮企业以来不及购置税控机为由不提供发票,这种理由站不住脚,   企业应及时办理税务登记、领购北京发票,以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……昨天,市税务局就本报此前刊发的《小问题难煞税务局?新开店、人小店、团购成“逃票”重灾区》报道中反映的问题给予了回应,并首次披露,本市有奖发票布奖张数已达印制数的5%。

对此,市税务局在给本报的回复中明确指出,这种理由站不住脚。“我们认为新办的餐饮企业(已领取营业执照),应及时办理税务登记、领购发票,以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。”此外,根据《关于明确本市税控收款机推广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如在税控机购置、安装及操作培训过程中需要使用发票的纳税人,可以先购买少量的定额发票。

市税务局同时表示,根据《发票管理办法》规定:销售商品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,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,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。尽管一些小餐饮店经核实可暂缓推行税控机,使用的是无奖定额发票,仍应该向消费着提供发票。市税务局还表示,对使用无奖定额发票的纳税人,主管税务分局应加强监管,定期检查。

在政府部门加强监管的同时,如何提高消费者主动索要发票的积极性?市税务局表示,普通发票有奖管理仍然是一条主要举措。目前,本市有奖发票的张数和金额总量已相当大。据统计,仅今年上半年印制数就达到3600万份。布奖张数则为印制数的5%,奖金设定为5元至1万元等11档。